前警司、校園經理發信要求學生就臨別禮事件認罪 城大:大學管理層並不知情

《同文》收到消息指,多名城大學生昨日(11日)收到城大設施管理處高級校園經理劉達強發信,要求他們在一星期內回覆,是否就今年 2 月 14 日學生會「臨別禮」期間發生的六項違反規例情況認罪,包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 9 章「煽動意圖罪」、違反防疫條例 599G 在校園內聚集,以及在校園內進行刑事毀壞等。不過,城市大學昨晚回覆查詢時卻表示,對以上事件「大學管理層並不知情」。

《同文》獲得該電郵的截圖,顯示電郵由設施管理處(FMO)高級校園經理、退休警司劉達強(Gregory Lau)所發出,下款亦是 Gregory Lau。

電郵由設施管理處(FMO)高級校園經理、退休警司劉達強(Gregory Lau)所發出。

劉達強在信中列出 2 月 14 日學生會「臨別禮」期間發生的六項違反規例情況,包括:

A. 《刑事罪行條例》第 9 條「煽動意圖罪」,煽動參與者不跟循 FMO 要求,在疫情期間進行身分登記;

B. 《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 599G 章,在疫情期間參與學生會舉行的不必要聚會;

C. 《刑事罪行條例》第 60 條「刑事毀壞」,集會期間破壞校園設施;

D. 未經允許,在開放時間以外留校;

E. 在學生會會址外粗暴對待清場的保安人員;

F. 《刑事罪行條例》 第 73 條「使用虛假文書」,合謀帶外人進入校園。

據有份收到信件的學生 Kelvin(化名)指,最少有三十多名學生收到同類型信件,各自被指涉及部分罪行。

FMO 在信中續指,有關學生會被「記過(minor misconduct)」,學生需要在七日內回覆電郵認罪,或提交證明抗辯,但未有交代有關資料會否交予警方。Kelvin 對事件表示擔心,批評校方是「秋後算帳」,意圖恐嚇一班有心去支持學生會的學生。

城大昨晚 11 時回覆查詢指,「就來函所述事宜,大學管理層並不知情」。記者進一步向校方詢問,劉達強發出信件前,曾否與校方溝通,暫未獲回覆。

根據網上資料,劉達強退休前在警察談判組任談判專家超過二十年,聲稱自己在任務中拯救超過 200 人。及後在 2014 年雨傘運動期間發生「七警案」,網上傳出自稱劉達強的錄音,聲稱該案經傳媒鋪天蓋地報道,已無公平審訊,應永久終止聆訊,更批評《明報》和《蘋果日報》最邪惡,當時《蘋果》曾向他求證真偽,劉答「我冇回應」。

城大學生會在 2 月 14 日應校方要求,遷出會址,同日舉行告別禮。有傳媒及後引述消息指,學生會因涉嫌在校內聚眾鼓吹抗爭,並違反抗疫條例,校方報警處理。及後警方回覆《獨立媒體》查詢時表示,當時有人在校園內聚集,寫上煽動「港獨」字句,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接手處理並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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