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美互認協議年底失效 香港會計師公會:一年本地經驗的執業條件自 2011 年協議生效已存在,無法接受以美國審計經驗取代

香港會計師公會日前透過網頁公布,港方與美國國際資格評審委員會(U.S. International Qualifications Appraisal Board,IQAB)簽訂的相互認可協議於今年 12 月 31 日屆滿後將不獲延續,意味著這套實施逾 10 年、便利兩地會計師跨境工作及取得兩地相應資格認可的機制將於今年底失效。事件引起網上輿論質疑香港「信譽不再」、「美國將不再認可香港會計師」。

香港會計師公會回應《同文》查詢時解釋,IQAB 會員需具備一年本地(香港)經驗才可成為本港執業會計師的條件,自公會與 IQAB 的協議於 2011 年生效已存在,過往申請人不能以在美國的經驗取代於香港的工作經驗,否則,只能成為公會的普通會員。在過去 3 年期間,IQAB 與公會就互認協議商討,希望美國的經驗可取代香港的本地經驗,讓 IQAB 會員直接成為香港執業會計師,否則協議將不會繼續。香港會計師公會因而未能與 IQAB 達成共識以延長雙方的互認協議。


香港會計師公會日前在網頁披露,在過去 3 年,公會一直就延續相互認可協議一事與 IQAB 磋商。公會表示,IQAB 堅持延續互認協議的前提,是公會承認美國的審計經驗符合在香港執業的要求。然而,公會無法接受在美國獲得的審計經驗符合《專業會計師條例》規定的最近一年本地經驗要求(one-year recent local experience requirement),互認協議因而在今年 12 月 31 日屆滿後不獲延續。

美國與香港的會計師相互認可協議,早於 2011 年 10 月由香港會計師公會與代表美國會計師公會及美國國家會計委員會全國聯合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Boards of Accountancy)的 IQAB 簽署訂立。據香港會計師公當日發布的新聞稿,有關互認協議讓香港會計師(CPA)「專業資格在美國獲得認可,而美國相應資格亦獲香港認可,增加兩地會計師在彼此地區工作的流動彈性」,「意味着香港與美國的會計師不需通過對方的整套資格要求制度,便可從事兩地跨境工作及取得兩地相應的資格認可。」

美、港相互認可協議在今年底屆滿後不獲延續的消息,近日在網上引起關注,有市民在連登討論區發長文質疑香港《專業會計師條例》就一年本地經驗的規定存在已久,「如果真係因為香港本地經驗嘅法定要求而唔再互認,咁 2011 年以及其後嘅延期係發生乜事?所以,有理由信相背後仲有其他原因」,更直指香港「信譽不再」、「美國帶頭不再認可香港會計師」。

《同文》翻查資料,確認《專業會計師條例》有關一年本地經驗的規定在 2011 年美、港簽訂相互認可協議時已存在。然而,根據美國國家會計委員會全國聯合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Boards of Accountancy)公開、香港會計師公會與 IQAB 於 2020 年簽署的延續協議,可見美國會計師要獲取認證以在香港提供審計服務的條件,當時已包括一年在香港從事會計工作的經驗。換言之,過往美國會計師需在港工作一年,才獲香港認可從事審計工作,而香港會計師公會在過去 3 年與 IQAB 磋商時,並沒有就此項規定「搬龍門」。

《同文》因應網上質疑向香港會計師公會查詢,公會以書面回覆以下 3 點:

  1. 公會現時與全球會計聯盟(The Global Accounting Alliance,GAA)成員機構及其他專業會計機構簽署了互認協議,互認對方會員的專業資格/豁免部分登記條件。各互認協議均要求海外申請者需具備一年本地(香港)經驗,方可在香港成為執業會計師。
  2. IQAB 會員需具備一年本地(香港)經驗才可成為本港執業會計師的條件,自公會與 IQAB 的協議於 2011 年生效已存在,過往申請人不能以在美國的經驗取代於香港的工作經驗。否則,只能成為公會的普通會員。在過去三年期間,IQAB 與公會就互認協議商討,希望美國的經驗可取代香港的本地經驗,讓 IQAB 會員直接成為香港執業會計師,否則協議將不會繼續。
  3. 惟要求 IQAB 會員需具備一年本地(香港)經驗的條件,是為了確保海外申請者在香港從事審計工作時,了解香港相關法規的要求及達致一定專業水平,因此公會與 IQAB 未能達成共識以延長雙方的互認協議。

香港會計師公會更即日更新網頁,補上以上澄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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