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簽署《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 劉銳紹:或涉派維和部隊到軍事合作協議國家

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日前簽署命令,發布《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有關命令自 15 日起生效,為中國軍方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提供法規依據,但《綱要》條文仍未公開。有意見認為,有關命令有可能「劍指台灣」,台方政府應該高度重視。不過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同文》表示,《綱要》可能與台灣有關,但並非主要針對對象。

據新華社表示,《綱要》分 6 章、59 條,主要對非戰爭軍事行動的基本原則、組織指揮、行動類型、行動保障、政治工作等進行系統規範,將著眼於「有效防範化解風險挑戰、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穩定,創新軍事力量運用方式,規範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組織實施」。

報道又指,《綱要》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前八九學運領袖王丹在社交媒體指出,有關《綱要》「值得臺灣方面高度重視」,他認為這動作「既震攝國內反對力量;又劍指台灣」,但並「不代表習近平已經決定攻打台灣;虛張聲勢本就是中共一貫做法」,同時亦可能是為了增加美中較量的籌碼。

前《文匯報》記者、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接受《同文》訪問時表示,該《綱要》的設立估計有三個目的。

首先,劉銳紹指該《綱要》強調「習近平思想」,明顯顯示他想透過此命令,在二十大之前加強對軍隊的管理及控制,從而建立自己的威信。

其次,軍隊亦經常會參與支援救災等「非戰爭行動」,但劉銳紹指,過去這些行動主要由軍委、軍區發出指令,而非法律上的安排,今次的《綱要》將為此類行動提供法律框架。

最後,他認為此《綱要》的確可能與台灣有關聯,但並非主要針對對象。最近中國和所羅門群島簽訂秘密協議,中國可派遣武警到當地「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亦會協助培訓當地人員,但劉銳紹指,中國始終未能派軍隊前往當地,「但呢個綱要出咗嚟之後,就為佢日後有需要向外派出國際維和、反恐部隊時,做法律準備」,從而增加軍隊在海外活動的經驗,方便中國軍隊在海外進行非戰爭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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