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談假新聞法:防借媒體名義濫用新聞自由 建議業界成立具公信力團體

政府近來密鑼緊鼓推行「假新聞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星島》專訪,指港府會保障新聞自由,但亦要防範有人以媒體名義濫用新聞自由,危害國家安全,並建議新聞界成立具公信力的團體,以確認專業身份。

鄧炳強在專訪中批評,2019 年出現大量假新聞誤導市民,舉例指有報章指海面許多浮屍,目的令人「覺得警隊殺人放火」,從而憎恨政府和執法部門,危害國家安全,故有需要進行規管。他同時指,極端情況可以用《國安法》處理,「但有啲未去到咁緊要,若果唔處理就變成好大事件」。

鄧又指需要就假新聞進行定義,指最簡單界線是「有否意圖發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會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訊息」,而同時該意圖是危害他人和社會。他又批評現時香港對記者未有對記者的定義,「任何人只要自稱記者、網媒,求其印一張卡片,用粗口作為報紙名稱,都有發生,咁樣比較荒謬」,建議新聞界成立具公信力團體,確認哪些人是專業新聞從業員,並擬定基本道德標準,又指此舉能令新聞工作者獲得工作上的便利。

對於查冊近來被收緊,有記者擔心無法確認資訊,會容易出現新聞錯誤;被問若規管假新聞後,會否放寬傳媒查冊權利,以減少報道出錯,鄧炳強指收緊查冊是因為被人濫用,例如起底,故需要平衡個人私隱保障。鄧又指「假新聞法」在不少國家都有例子,當局會防範有人以媒體名義濫用新聞自由,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

鄧炳強指即使立法,假新聞法仍會以普通法原則,但究竟立法還是制定行政措施就尚未有定案。而民政事務局署理局長陳積志早前透露,「假新聞法」立法研究將在上半年完成,並向政府提交顧問報告,立法和行政方向都是規管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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