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更新47 人案案件排期 30人分批 9 月及 11 月高院案件管理聆訊

司法機構今日更新 47 人案的案件排期,部份早前先一步完成交付高院程序的多名被告,其案件管理聆訊將於 9 月或 11 月初,之後將撰日再進行控罪回答。 47 人案中大部份被告由去年 3 月初一直還押至今,故自案件開審或判刑前,大部份被告已經先被還押超過一年半。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直至今年 6 月初,案中 46 人才正式被交付至高等法院審訊或判刑。司法機構今日更新部份被告的案件管理聆訊排期,將分別於 9 月 1、2、5、6、7、8、28 日,及 11 月 1、2、3、4日分批進行,涉及早前較遲完成交付至高院審理程序的 29 人及 伍健偉。

早前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交付至高等法院程序,當中 17 名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伍健偉、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先行完成交付程序。至 6 月 7 日,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共 29 人才完成交付程序,而吳政亨則要求初級偵訊,早前亦已處理完成。

上一篇文章

離散港人英國創立組織 辦手作市集望推動文化交流

下一篇文章

律政司司長以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為由 指示47人案不設陪審團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