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國家機密】立會議員促請加強保護創科研究項目.以免「外部勢力」竊取科研成果

特首李家超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到,要積極推動「愛國教育」以提高學生「愛國情懷」外,亦需要積極推動大專院校發展創新科技項目,以配合政府發展方向。有立法會議員促請教育局,加強監督工作,以防止「外部勢力」透過「學術自由」將研究成果交到「敵對陣營」手上。

立法會議員鄧飛,日前於立會上向教育局局長蔡若蓮作出質詢,指在維護科技安全、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的原則下,教育局有否做到監督角色。確保專上院校在推動創科研究項目的時候,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創科研究項目,免受敵對組織或個人竊取。

蔡若蓮指,專上院校根據《基本法》雖然享有自主和學術自由,但同時仍需確保良好管治並向公眾問責。並引用《香港國安法》第九條以及第十條指,校方要採取適當措施,「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及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的法律責任」。局方亦透過恆常溝通渠道,提醒院校在「國安法」下的法定責任,以加強防範和及時制止在校園内出現有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行為或其他違法活動。

另外蔡若蓮又強調,「研究資助局」亦會在各研究資助計劃申請書中,提醒院校及研究人員需要遵守法例和其他相關的標準。以確保各院校在遞交申請時,確保符合有關要求。除此以外,創新科技署轄下的「創新及科技基金」所推出的各項資助計劃中,亦會要求申請機構須遵守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第九條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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