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查核】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擬擴大 涵蓋私補老師及大學迎新營

昨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徵詢議員意見。政府計劃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分階段擴大到自僱人士、志願工作者和所有現有僱員,對象包括私補老師,以至視作志願服務的大學迎新營「搞手」。 

鄧炳強指政府計劃分三階段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從 2024 年第 4 季起查核機制範圍擴大至涵蓋準自僱人士,之後再擴展至志願工作者,最後涵蓋所有現有僱員和現有自僱人士。而警方正積極提升電子系統設備以應付未來可能增加的查詢申請。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始於 2011 年 12 月 1 日,其目的為避免有前性罪犯在應徵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時故意隱瞞其過往的性罪行定罪紀錄,從而騙取僱主的信任,並且透過工作接觸再次侵害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及減低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受性侵犯的風險。而根據計劃守則,查核本身不能取代謹慎的聘任程序和妥善的家長監管。

選委界議員周文港於會議提出,當局可否與各大學的學生事務處聯繫,要求舉辦大學迎新營的「搞手」提供性罪行刑事定罪紀錄。鄧炳強表示,大學迎新營某程度屬於志願服務,將會在第二階段工作中涵蓋。

查核機制雖為自願性質,然而現階段已有議員提出當局應與大學聯繫並要求迎新營搞手提出紀錄;而查核機制目的為保障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大學生並非機制保護對象,查核機制有被濫用之嫌。如單純擴大查核範圍而缺乏防止濫用的對策,此改動除了會增加查核所需的人力資源,亦有可能削減更生人士重投社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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