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鄧鏡波教師收投訴不成立 惟仍收教育局警告信 入稟要求撤銷決定 

2021 年,時任鄧鏡波化學教師向一名欠交功課學生記缺點,遭學生姨丈、另一中學校長黃振裘投訴行為不當,經校方調查後裁定指控不成立。教師及後卻遭教育局發警告信指其處理事件不當,若再犯或會取消其教師註冊資格。該教師質疑教育局程序不公,沒有給予解釋的機會,局方亦無解釋其立場為何,該教師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局方決定。法官高浩文周一(29 日)批出許可,聆訊日期待定。

申請人為郭潤彤(音譯),答辯人為教育局局長。入稟狀指,郭潤彤是有逾 6 年經驗的註冊教師,在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間在鄧鏡波學校任教中五化學科。事發於 2022 年 4 月 18 日,郭發現一名方姓學生沒有提交共 6 份功課,遂透過「Google Classroom」提醒對方,方姓學生共其後提交當中 4 份功課。同月 21 日,郭再次提醒該學生,將於當晚截止提交功課,方姓學生最終剩餘兩份功課未提交,包括未改正 2021 年 10 月 25 日的小測錯誤,以及 11 月有關「有機合成」的功課。

至同月 23 日,郭在「E-Class」向方姓男生記缺點,理由為「欠交化學科功課」,該男生回覆「我好似冇返學,冇做到quiz(測驗)」,和「你冇派比我」。申請人指根據紀錄,該男生有出席課堂。方姓同學回覆「我好似冇返學,冇做到quiz」以及「Organic Synthesis(有機合成)你冇派比我」。郭其後翻查紀錄,發現方姓同學於小測當日有上課,又指其一般做法,是在課堂派發紙本功課,缺席學生可找他補領功課。

事後,一位自稱姓黃、是方的姨丈,透過方的「Google Classroom」帳號向郭留言:「請明天致電我,我對於你的指示有幾個問題」。該黃姓姨丈為東華三院吳祥川紀念中學校長黃振裘,黃其後表示代表方的父母致電投訴郭。同年 4 月 24 日,黃振裘與郭通電話 2 小時,投訴郭的教學方式、資格,又指方沒上課才沒小測。郭指出方的出席紀錄,黃則改口稱郭將方的小測試卷弄丟,並拒絕派發功課。其後,黃振裘分別向鄧鏡波學校、該校辦學團體、教育局和平機會投訴事件。

鄧鏡波學校的調查委員會於同年 6 月完成調查,裁定黃振裘對郭提出的 4 項投訴不成立,包括遺失試卷、拒絕補發功課等,另有一項投訴不適用。針對黃指郭將交功課限期訂於方生病當日,涉間接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校方表示郭多次提醒學生交功課,以及給予學生充足時間完成功課。此外,校方在調查報告中提到,校方調查報告形容,郭是備受學校和學生讚揚的教師,以積極態度表達對學生的期望。

郭其後轉到另一學校任教,惟教育局在 2023 年 6 月 21 日向郭發信,指正考慮郭當時的教學表現是否專業失德。至今年 1 月,局方發出警告信,表示郭專業失德,表現有違教師期望,若他再犯或會取消其教師註冊資格。郭質疑,局方立場和校方處理投訴的結論完全相反,涉程序不公、不合法及不合理,局方亦沒提供指控詳情,導致他未能作出有意義的回應,要求法庭推翻局方決定。

案件編號:HCAL67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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