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同文】《講返香港人話》香港海外傳媒協會董事顏寶剛|蔡玉玲案上訴得直・須提防港府搬龍門修例|今日澳門・明日香港:小心港府以「洩漏國家機密」為由打壓言言自由

資深傳媒人、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阿包),三年前製作元朗「七.二一」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的調查報導,期間向運輸署申請車輛牌照查冊,追查白衣人之真實身分,香港政府卻以虛假陳述控告蔡玉玲。經過三十個月的審訊,終審法院在 6 月 5 日裁定,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撤銷各項定罪。 

前有線電視財經台台長、香港海外傳媒協會的董事顏寶剛表示,蔡玉玲上訴得直,對於傳媒界而言的確是一個鼓舞的消息。不論是傳媒界還是公眾,都一定能夠理解這項定罪實在非常荒謬,傳媒作為第四權進行調查工作,出發點必然是尋找真相以監察社會及政府,而非為了個人利益,而過去一段時間法院及政府對於新聞自由的狹窄定義都對新聞工作者構成了很大的壓力。

 判決公佈後,李家超對記者的聲明,也只是回應指政府會跟相關部門商討以符合法院的判決,集字不提有關如何保障新聞自由,令人憂慮修改後的車輛查冊規定,是否更不利於傳媒報導。 

香港政府經常聲稱新聞及言論自由是受基本法保護,但另一方面又指新聞工作者不享有特權,除了車輛查冊,公司董事查冊的指引也已經被修改,董事的身分證號碼只能查閱到三個數字,個人住址亦可借公司地址取代,種種跡象皆更不利傳媒進行報導,對於財經新聞報導有很大限制。

 香港的新聞自由體現於新聞工作者的身份沒有任何資格審查,任何人都能夠擔負起報導新聞的角色,但香港政府近期一直鼓吹新聞工作者需要一個官方的身分認證。顏寶剛雖然擔心,但也慶幸海外港人或香港公眾,這兩年以來對網上獨立媒體的支持有增無減。

 然而,另一邊廂,澳門政府正在推行所謂的「保守國家機密法」,在這條法例之下,特首能夠自行定義哪些資訊為「國家機密」,只要傳媒報導即有可能觸法,而國安法下的香港,遲早也會推行類似的法例,對於香港的新聞工作者,紅線只會越貼越近。

 種種的限制,不僅社會及政治新聞,連財經新聞都備受限制,必然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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