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報導解禁案情曝光 《加山傳播》創辦人胡戩未有參與卻被點名 日前發聲明:擔心未來再向馮插罪 刻意點名台灣公民為立先例

47 人初選案上星期獲解除交付程序的報導限制,令 47 人案長達 139 頁的案情終可被公開。案情內容大致提及各被告在初選前後及初選進行間的言論行為,指各被告分別參與議會、街頭、國際及工會共「四大戰線」,當中只點名提及擬認罪的 29 人。然而在提及案中被告馮達浚的案情中,除提及他曾創辦媒體《加山傳播》透過一系列文章宣揚「攬炒」及「國際制裁」,達至煽動性政治宣傳,更點名提及《加山傳播》另一創辦人胡戩,令其成為唯一未有參選,卻於案情中被點名者。

胡戩日前透過《加山傳播》發聲明,指律政司刻意將一名「和初選甚無關連的新聞工作者及台灣公民」寫入案情,是要將白色恐怖推及台灣的新聞業;又強調律政司所指《加山傳播》的「攬炒」及「國際制裁」宣揚文章,擔心律政司會在未來再向馮安插其他罪行。

47 人案的案情中提及馮達浚部份中,指他與胡戩共同創辦《加山傳播》,並在初選的進程至初選後,曾透過一系列文章宣揚「攬炒」及「國際制裁」,達至煽動性政治宣傳,而文章下方亦會附上煽動性的口號或詞彙標籤。(co-founded an online media called “DB Channel”  with one “WU Gin” . In the course of events leading to the Primaries until after the primaries, “DB Channel” promoted seditious political ideologies through, inter alia, a number of articles promoting “mutual destruction” and “international sanctions” in which subversive phrases and slogans [e.g. “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 “Hong Kong nationalism”, etc.] were added as tags at the end of the articles)

《加山傳播》創辦人胡戩日前在聲明中強調,去年 11 月馮達浚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時已表明,馮達浚早於 2020 年 7 月已因媒體路線上分歧而開《加山傳播》,又指涉及「國際制裁」的兩篇文章皆於馮達浚離開後才進行編採,其中一篇更於馮達浚被捕後才刊出。

聲明中胡戩又認為自己作為台灣公民,律政司今次「煞有介事地借 47 人案之案情,刻意將國安法矛頭例外地指向一名和初選甚無關連的新聞工作者及台灣公民」,是要為國安法針對台灣人開立先例,又指律政司此舉變相營造白色恐怖,「衝擊以後台灣新聞工作者到香港的採訪工作」。

《加山傳播》於去年 11 月初宣布遣散香港員工,今年四月解釋指決定出於高等法院將《加山傳播》定性為煽動媒體。《加山傳播》近期仍有不定期更新,早前曾刊出和已流亡德國的黃台仰之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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