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組織提告哈佛 美最高法院將討論禁止大學將種族列錄取條件

美國最高法院於 10 月 31 日開審兩宗上訴案件,如果上訴方得直,判決將可能改變美國大學以種族為考慮因素的招生方針。該兩宗案件原告及上訴方均為「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兩被告及被上訴方則分別為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興訟原因為兩校招生政策歧視少數族裔。


在哈佛案中,原告主張被告在評估入學申請時歧視美籍亞裔申請人;而北卡羅來納案中,原告則認為被告在招生過程將種族放入考量因素,違反了美國憲法和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4)。法院正聽取針對兩校招生政策的證詞。美國現時僅有九個州份禁止將種族作為公立大學招生因素,例如加州、密歇根州等,其餘多個州份大學皆列種族為考慮條件之一。因此如果上訴成功,判決將顯著影響大學招生的方式。

種族問題一直是美國教育制度的要害,該學生平權組織的官方網站首頁以大字標題寫道:「幫助我們從大學招生中消除種族和民族。」兩起案件旨在確保少數族裔在大學生群體中得到公平和平等。但法院正在權衡的問題是,將種族納入招生考量因素是否具歧視性並違反民權法。法院預期於 2023 年 7 月作出判決,而法院的最終決定可能會撼動全美大學近百年來的招生方針。

兩案始於 2014 年,經麻省聯邦地方法院及第一巡迴法院分別駁回原訴及上訴後,「學生公平錄取組織」於 2021 年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昨日開庭。上訴方強烈要求最高法院推翻 2003 年案件Grutter v Bollinger的判決先例,認為該判例將大學將種族納為招生因素的舉措合理化。Grutter v Bollinger案中,大法官以5比4判決被告密歇根大學優惠少數族裔的招生方式不違憲,實為促進了種族多元化。

本案包含複雜的正義問題,連美國人自己也面臨矛盾。蓋洛普(Gallup)一份 2021 年的美國民調發現,62%的受訪贊成平權行動計劃。然而同時,另一項由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 2022 年發佈的美國民調則發現,包括大多數黑人或拉丁裔在內的74%受訪者,均認為種族不應被納入大學招生考慮因素。

該兩宗案件的法庭辯論環節已經展開,外界預期保守派佔多數的最高法院將推翻下級法院決定。

上一篇文章

<strong>離港潮未完  破產潮又起  18 - 40 歲佔破產者近四成 多人最少一年零收入</strong>

下一篇文章

四大企業CEO缺席 《華爾街日報》狠批防疫政策嚴苛 李家超:缺席者只為少數,香港充滿動力、活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