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生存權】兩年殺豬令處理逾 900 隻野豬.港英時代成立民間狩獵隊

「殺豬令」已執行逾兩年,漁護署近日公布,截至今年 2 月,一共「人道處理」逾 900 隻在巿區岀沒的野豬,取代先前「捕捉、絕育、避孕、放回」的處理方法。新界鄉議局主席、立法會議員劉業強提出書面質詢,北區一帶的野豬滋擾問題日益嚴重,詢問有關部門會否有新措施應對。

漁護署於 2021 年 11 月 17 日起實施「殺豬令」,定期捕捉市區出沒的野豬並且人道毀滅,同日停止已實施 3 年多捕獲野豬的人道做法,即不再協助進行絕育、施打避孕疫苗再放回。據漁護處公布,自殺豬令起至今年 2 月,已進行逾 170 次野豬捕捉行動;單計 2022/2023 年首 11 個月,已捕殺 330 隻野豬,比上一年度同期多兩倍。

過去漁護處一直都宣導與野豬共存,包括宣傳影片中表示:郊野公園是野豬及其他野生動物的棲息地,見到野豬時應該與其保持距離,不要干擾牠們、更不要餵食,牠們自然會離開。然而,在一次輔警圍捕誤闖野豬遭咬傷後,果斷將捕捉方針轉為每周在巿區黑點「捕殺」,只因絕育速度無法追上繁殖速度。

野豬問題存在長久,早在 1981 年時任港督麥理浩應新界村民要求成立過民間狩獵隊,以保護農作物不受野豬吃光。兩支狩獵隊為大埔野豬狩獵隊及西貢野豬狩獵隊,隊員共有三十多人,有醫生、律師、退休警察及商人。他們合法持槍,每次出動都有警察在場監督,但仍有機會不獲准開槍,或有關注動物權益人士指責。最後因漁護處接管野豬繁殖問題,決定收回野豬狩獵特別許可證及槍械管有牌照,民間狩獵隊在 2017 年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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