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銀行律師申請終極上訴 若獲許可屬首宗針對反送中警暴的終院案件

美籍銀行律師 Samuel Bickett 早前被控在 2019 年於銅鑼灣港鐵站襲擊休班警,被裁定罪成後上訴到高等法院又被駁回。在港蒙受了 4 個半月的牢獄之災,Bickett 上月服完刑期後旋即被遣返美國。不過,他未放棄對公義的追求,Bickett 在昨日(24日)發表聲明,宣布自己在上週五已正式向終審法院入紙提出上訴。若上訴獲批出許可,將是首宗針對 2019 年反送中運動期間的警察暴力的終審案件。

Bickett 在聲明中表示,雖然自己已服完刑期又被逼逐出香港,而且香港的司法系統「一團糟(in shambles)」,但作為律師和祟尚法治的人,他已下定決心要用盡所有可能的方法,「令折磨他的人們為其行為負責(hold those responsible for my mistreatment accountable for their actions)」。

Bickett 指出,今次的上訴主要要求終審法院審視本案的影像證據,去糾正裁判官基於錯誤判斷而對他造成的「重大而嚴重的不公」。在正常時間,他認為此案很容易會得勝,但香港正處於「非常時期」,他無法對結果保持樂觀。不過他強調,他不會停止為自己以及所有被香港政府傷害的人追求公義。

今次上訴估計將耗費 70 萬港元,Bickett 現正在網上眾籌有關費用。

根據案情,當時休班警俞樹生在銅鑼灣港鐵站內企圖追截跳閘青年,期間遇上 Bickett 並被他出手制止。Bickett 的法律團隊在向終院提交的上訴文件中表示,原審裁判官和上訴庭均未有合理地考慮他在事件中作出自衛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其法律團隊指出,休班警俞樹生在事件中不同的時間點均表現出具侵略性而且準備攻擊他人的態度,包括:

1. 曾用警棍攻擊跳閘青年

2. 在追截青年期間四處叫囂,並手持未展開的伸縮警棍推撞一名途人,同時用手指指向該名途人質問「你做緊乜嘢?」

3. Bickett 首次嘗試奪取其警棍後,休班警向他舉起已展開的伸縮警棍(裁判官認為該動作只是向 Bickett 作出質問)

4. 一度否認自己是警員

Bickett 的法律團隊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地以純主觀角度考慮 Bickett 作「預防性自衛(Pre-emptive strike)」的必要性,沒有考慮在以上情景中,Bickett 真誠地相信有必要自衛;同時,裁判官又錯誤地只集中考慮休班警的意圖。

在「合理性」方面,原審裁判官在判辭中認為被告使用了「過份武力(excessive force)」。不過 Bickett 的法律團隊在上訴文件中反駁,原審裁判官亦曾自相矛盾地指出 Bickett 的單純目的只是令休班警「解除武裝,沒有其他(disarm…nothing more)」,即並非要向休班警還擊,證明 Bickett 所使用的武力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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