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七一】2019 年佔領立法會今年 12 人被判監 梁健輝 2021 年刺警後自殺

2019 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將在中國、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移交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舉動令大批市民走上街頭反對,引發「反送中運動」。2019 年 7 月 1 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被視為反修例運動中標誌性的事件。

當日清晨,徹夜留守立法會示威區的示威者在龍匯道一帶聚集,向舉行升旗禮的會展推進。抗爭者在下午行動升級,以鐵車及鐵枝衝擊立法會大樓入口,當時有民主派議員上前勸阻不果,大樓內的警員施放胡椒噴霧。七一遊行隊伍亦在下午如常出發,但更改終點至中環遮打道,部分人中途轉往金鐘一帶。傍晚 6 時許,港府發聲明強烈譴責示威者,「以極暴力手法衝擊立法會」。

至晚上約 8 時半,數千抗爭者突破封鎖進入立法會議事廳,並打通立法會場內與添美道正門的出入口,有人在會議廳內豎起橫額及塗黑區徽,又在大樓各處寫下標語。

約 9 時半左右,港府發稿稱留意到遊行以和平理性方式進行,並對立法會的佔領群眾發出「清場通牒」。至晚上約 10 時,部分示威者開始從立法會撤離,惟仍有數百人留在原地,有人將議事廳的特區政府徽塗黑,主席台也短暫蓋上了「港英旗」。

10 時 39 分,警方表明將到立法會一帶清場,並以「暴徒」一詞形容衝擊者。至稍晚 11 時,梁繼平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摘下口罩宣讀《香港人抗爭宣言》,解釋佔領立法會的原因,提出政府撤回 《逃犯條例》修訂、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等訴求。之後示威者討論去留,立法會外的夏愨道仍聚集逾千人。至午夜,警方開始清場,於立法會外施放多枚催淚彈;清場前,多名示威者返回會議廳,帶走 4 名原擬死守的示威者。防暴警察隨後清場。

事隔 2 年,在 2021 年 7 月 1 日,港人梁健輝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刺傷警員後自殺身亡,事件被定性「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4 名港大學生事後於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感激」梁健輝的議案,因此被控煽惑傷人罪,判囚 2 年; 亦有港人在事發一周年到場獻花時,被警告或涉犯國安法。

4 年後的 2024 年,「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於 3 月 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12 人被判監 4 年半至 6 年 10 個月。藝人王宗堯判囚 6 年 2 個月、初選案被告鄒家成判囚約 5 年 1 個月、前港大學生會長孫曉嵐判囚 4 年 9 個月、前中大本土學社發起人劉頴匡判囚約 4 年半;刑毀和暴動罪成的林錦均刑期最重,為 6 年 10 個月,吳志勇則被判囚 6 年 8 個月。兩名記者暴動罪脫,但進入會議廳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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