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1學生簽證明減課時、工時限制 緊急經濟需要留美香港學生受惠

美國國土安全部公布最新文件,表示將會降低F-1學生簽證課時要求,放寬有緊急經濟需要、持有F-1學生簽證,及現時已在認可院校註冊的香港居民,在校外或校內的工作時數限制。新措施將會在美國當地時間本月26日,於聯邦公告後生效。

美國當局的公告預覽中表明,放寬簽證要求措施是特別為留美香港學生而設。該措施允許持F-1學生簽證的香港居民,如就讀學士課程,每學期最低註冊要求將降至6學時(six semester or quarter hours of instruction),碩士以上則為3學時,持簽證人士只要滿足上述課時要求,即可維持F-1學生簽證身分。

另外,公告亦宣布放寬持證人士的工作要求,原定F-1學生簽證限制每小時校內的工作時數每周不得多於20小時,新措施下有緊急經濟需要的學生,可以經由學校推薦,更新SEVIS系統訊息,並於獲發新的I-20證明文件後,即可在校內工作逾20小時。如在校外工作逾20小時,除了上述步驟外,另須遞交I-765表格作申請。

是次更新F-1學生簽證的措施,與早前暫緩強制遞解(DED)的指施相容,即持F-1學生簽證人士,可以較低門檻維持留學生身分,亦可同時申請暫緩強制遞解,延期逗留美國當地。

美國上月公布「避風港」計劃詳情 延居港人可申請工作許可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10月底發出公告指,在美港人於今年8月5日前身處美國及持續居留,且獲准在美國延長逗留 18 個月的話,可申請工作許可。申請者須為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BNO 護照持有人、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持有人,或香港特區簽證身分書持有人,申請亦要提交包括工作紀錄、租金收據、銀行戶口轉帳紀錄等資料,以證明申請人持續居留在美國。

獲批工作許可後,港人向美國國土安全部申請旅遊許可,短暫離開美國,惟須在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提出的指定時間內返美。如未有提前申請人士,將可能失去延遲強制離境資格,或會遭拒絕重新入境美國。該政策將實施至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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