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林鄭突然積極搵地?是為民著想,還是另有盤算?(二)

當我們去理解香港房屋問題時,除了上一篇文章所提及樓價高昂背後的社會現象,使香港與新加坡政府考慮的方向有所不同外,從香港政治權力架構作為切入點,或許亦可明白為何這問題多年來仍未解決。

從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可見對香港政治最具影響力的應是北京政府。雖說行政長官是由選舉委員會(選委會)選出,但最後還是需要經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而且北京對選委會的組成亦具龐大影響力,例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便是其中的界別成員。相對而言,大部分香港人是近乎被排除在這場選舉以外。說是「近乎」,是因為立法會議員亦是選委會成員之一,但其影響是何其間接而細微。

香港在英國殖民管治期間,港督都由英國直接任命。九七主權移交後,中方為了體現與英國管治的不同,以及向港人所承諾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的原則,香港最高首長的位置便不能再採取以往直接任命的方法。然而中方仍想保留對香港的控制,不願看到香港立即進入直接民主制度。這種既不能任命,亦不想普選的困境下,只好中間落墨,推出上述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法。

雖然中方一直強調這種選舉制度具有「廣泛代表性」,但從第一屆政府的推選委員會只是由400人組成,而二十多年過去,最新的選舉委員會也只是增加了1100人,而且最終還是要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可見行政長官的選擇仍牢牢掌握在中央手中。在他們眼中,這當然是在「體現國家主權」,但事實上卻與委任沒大分別。有別於以往直接委任之處,只是找了一群代理人來充撐場面,作為粉飾選舉制度的存在。對中方而言,駕馭選委會這一小撮人當然比控制香港大部分市民容易得多,然而這樣的制度設計卻深深影響了香港日後的發展。

雖說這些代理人不能直接控制香港的政經命脈,然而香港政府在決策時卻不得不考慮他們的利益,因為他們對行政長官競選或連任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而得益於樓價高企的各大地產商便是其中的委員。假如你是政府首長,你是否願意為了一群對你競選或連任沒有話語權的香港人,而走去觸動那些有能力影響你政治前途的人士的利益?相對而言,雖說新加坡是一黨獨大的威權體制,但畢竟人家也是有普選,政黨還是要對選民負責,人民意願可對其有一定的壓力。但香港這個不倫不類的「半桶水」民主制度,民意的力量遠遠不及一小撮人所擁有的席位那麼具有影響力。

從上述的權力結構脈絡去理解現屆香港政府改變態度,突然積極找地建設,便知道其主要動機當然不是為香港人著想(經過2019年,我們更清楚明白市民意願對官員的留任與否沒有發揮多大影響力),而是有著配合中央政策的考慮,因為中央政府的利益更是必然凌駕於上述那群政治代理人及香港人的利益。這觀察可在早前政府所公布《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的最終報告中反映出來。根據報告,香港政府預計中至長期可能供地項目多達4,100公頃,除了明日大嶼中交椅洲人工島的1000公頃潛在土地供應外,其餘大部分均將撥入北部都會區的規劃,總數超過2,200公頃,涵蓋範圍多為接攘中港邊境的新界北地區,如新田/落馬洲、文錦渡及牛潭尾等地。而林鄭在施政報告亦強調《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是充分考慮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以及《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可見積極「搵地」的背後,是在響應中央政策,務求使香港進一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

另外,由於各大發展商在新界積極囤地多年,發展新界地區對他們亦是大有好處,這從施政報告出爐後地產股在股市的表現可見一斑。同時,「搵地」亦可回應民間對建屋訴求,雖然只是畫餅充饑,其成果可能要多達數年甚至十多年才見效,但至少可予人有做實事的感覺。因此這個發展規劃一方面既響應北京的政策,同時又使地產商受惠,亦能回應市民的訴求(雖然市民屆時是否真正能夠受惠仍是未知之數,畢竟現在樓價仍未見有回落跡象),如此一舉三得的政策,何樂而不為?

說到這裡,可能會有人疑惑,為什麼同樣是沒有民主選舉的港英政府,當年卻願意為香港人興建大量公共房屋?事實上,部分學者分析港英政府在七十年代開始的善政管治,是因為英國政府希望爭取香港人屬意繼續由英國管治,從而增加日後與中國政府就香港主權問題談判時的籌碼,所以那些政策某程度是在特定歷史時空所促成。而從九七後的政治實況看來,香港人並沒有真正擺脫殖民地的命運,開始踏入完全且充分的民主制度。相反,透過分析上述特別的選舉制度,香港人的整體利益仍然被置於其他界別利益之後。因此從這角度看來,房屋問題或許正正是整體香港人的意願未能在現有的權力結構充分反映出來的結果。

資料來源﹕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的決定」
  2. 《基本法》附件一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3. 《香港2030+:跨越2030 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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