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中共囚禁五年後返臺 首次公開被捕和獄中經歷

臺灣人道工作者李明哲 2017 年在中國被捕,並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妻子李淨瑜五年來不斷奔走兩地甚至外國,嘗試用盡一切方法救援丈夫,最終李明哲在今年 4 月 15 日,回到故鄉臺灣,重踏自由的國土。李明哲今日(10日)偕同妻子會見傳媒,講述自己被捕,以及妻子和各界傾力救援的經過。他倆都認為,拯救被獨裁政權關押的親人,絕不能忍氣吞聲私下處理,必須像李淨瑜和眾多 NGO 以至國際社會一樣,對事件高調地關注,令中國政府有忌諱,才能完整、健康地回家。


李明哲經歷五年監禁後回臺,首次面對傳媒親自講述自己的背景。在被捕前,李明哲長期關注中國人權問題,特別是中國政治犯和家屬,會為他們買書、日用品或作小額的捐款,也會前往當地探訪政治犯家屬。「我被中國偵訊時,中國國安一直問我說,我背後的金主到底是誰,其實就是我妻子,用我自己的信用卡還有我妻子的積蓄,全數用來買書籍給中國的朋友。」李明哲笑說。

李明哲也會在網上與中國人分享臺灣人追求民主、人權的血淚歷史。「我確信這和顛覆中國政府完全扯不上關係,也不是干預他國內政的行為。因為我接觸的問題,都在普世人權的價值範圍內。」這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作,卻被草木皆兵的中國政府視為顛覆。

2017 年 3 月 19 日,李明哲如常經澳門入境珠海,但一入境就被國安包圍,隨即被戴上頭套,押上車離開珠海。

「到囚禁處,我不知道什麼地方,也不知道是什麼單位,他們就把過去我協助中國人權的事情,一一拿出來問我。顯然他們早已搜證完成。這種特務的隔離審訊,就像我聽到的國民黨時代偵訊臺灣反對派人士一樣。」

李明哲指自己「當時確實是慌了」,因此依照了中國政府的要求,完成顛覆政府的筆錄和供詞。「在我心中的認知,我也希望在各位心中,這些證詞都是無意義的,因為那場審判本身就是非法的。我被綁架後的一切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回家,為了做臺灣人。」

在扣押期間,李明哲指自己曾明確表示不需要聘請律師,但長沙國安局以最重可以「無期徒刑」為由,強逼他接受官方義務律師。他表示,在審判的過程中他不被允許自行答辯,要由官派律師代言,他自己只可念事前審核過的認罪書。

「(中國政府)把臉書上的發言,都拿來當罪證。我覺得是可笑至極,如果它這樣可以當罪證的話,你世界所有國家的人民只要批評中國政府,都有可能犯中國法律。你去中國的時候你都要小心,甚至去泰國都要小心。因為我知道香港的書商桂民海,他就是在泰國被抓。」

李明哲在庭上見到妻子李淨瑜,看到她的雙手紋了刺青「李明哲我以你為榮」,「我的力量立即增加百倍。她讓我知道,我不是被遺忘的。」

當時,李淨瑜已開展了救援李明哲的行動多時,與數以十計的臺灣 NGO 一同發聲,做過無數個訪問和記者會,甚至到過美國國會聽證會發言。

李淨瑜曾任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的助理。李淨瑜記得,丈夫出事後不久,她曾向施明德請教該如何做。施明德當時說:

「在這種狀況,你有兩條路:

一、是什麼都不管,犧牲所有,全面妥協,然後卑微的私下與中國交換條件,期待他可能會把李明哲還給你,而這不一定能實現;

二、是堅持原則,用有尊嚴的方式公開與中國抗爭,保全李明哲的名譽,維護他的信仰。而這必定要付出代價。

你希望李明哲怎麼回來?」

「我跟他說,李明哲去中國,不是作奸犯科,他是去做良善的事,是去做幫助人的事。我只希望李明哲像一個人的樣子回來。我希望李明哲回來的,是我的李明哲,不是只有他的身體,我還要他完整的靈魂。」

施明德和李淨瑜為救援李明哲訂了數個原則,當中包括絕不對迫害者低頭、求饒;而且要維護李明哲的尊嚴與榮譽;救援的行動亦要越公開越好。

「我理解到,我不能做出配不上明哲苦難的選擇,不能對中國低頭,不能否定他所做的那些善良的事情,不能背叛我們之間的信任。」李淨瑜說。

李明哲認為,正正是妻子一直堅持採取積極的國內和國際救援行動,他才會只被判五年徒刑,在獄中的生活也沒有受到太大虐待。

李明哲當時被囚於湖南赤山監獄,須要接受強制勞動,製造手套、鞋、手提包和背包等飾物。李指,根據中國的監獄法,每日勞動時間是八小時,最多可加班一小時。「但我們每天工作時間卻長達十一到十二小時。法令規定每周有一天教育日和休息日,還有節假日休息。但在赤山監獄除了過年四天外,從來沒有休息日……完全就是一個奴隸工廠。監獄為了規避國家法令,還偽造假的出勤紀錄本,強迫服刑人員簽字。」

後來他把監獄裏的問題在會面一一告訴妻子,李淨瑜就將這些問題公告天下,似乎令中國政府和監獄有所忌諱,他所在的監區每星期有多一日休息,最後一年還調去一個勞動相對輕鬆的監區。

冬天沒有熱水洗澡、食用油有餿味等問題,亦似乎隨着高調的國際聲援被解決。最辛苦的地方,是其他犯人不允許跟李明哲說話,「給我很大的精神虐待」。

在李明哲事件之後,亦持續發生過幾單臺灣人在中國被捕的事件。一名叫李孟居的臺灣人在 2019 年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囚 22 個月,但刑滿出獄後仍一直未能離開中國。李明哲估計,結果的分別可能正正在於救援方式的不同:「淨瑜和 NGO 在外面做很多高調的救援,讓中國政府有所忌憚,讓我提早回來。李孟居的家屬一開始就請求政府不要介入,不要張揚,他們自己私下找人來處理…..如果你是忍氣吞聲私下處理,那其實你就任人擺布了,你讓你在中國受難的親人任人擺布。」

有記者問李明哲,對其他會繼續去中國的臺灣人有什麼建議。他表示,如果有其他臺灣人想在中國「做一些良心事業」,應該「先評估一下,你是不是有像淨瑜這樣的老婆,假設你出事的時候,她能夠救援你,幫忙你。」

「(今次)中國運氣不好,碰到一個『瘋女人』。」

李明哲終於在今年 4 月 15 日從廈門乘飛機回臺,但因疫情關係,李淨瑜要跟丈夫重逢還要再等一會。「我不能夠去機場接機,所以你們看不到那種所謂在機場擁抱相吻的一個狀態,完全沒有,李明哲整個乖乖的搭防疫計程車到指定的(防疫)地點。我第一次見到他,是當他已經進入指定地點之後,我隔着玻璃看着他,在 4 月 15 號的下午兩點,我們用電話整整講了十六個小時的電話。」

「我曾經不敢奢望,我自己還會有這樣的一天。我可以跟明哲計劃明天、後天、每一天我們要做的事情,不管是防疫、或者是去超市買菜,或者替好久沒有新衣服的明哲去買襯衫。這些對我都像最珍貴的禮物,它是一份恩典,我想用最謙遜的態度去接受這份時間的禮物。」

歷經了五年磨難,李明哲回想,對自己所做過的事並不後悔:「一個獨裁政權要打壓一個反抗者,最重要是讓反抗者的家屬跟周邊的人,都變成獨裁者的共犯,孤立政治犯的家屬,讓他完全收不到外界的支援,讓所有他周圍的人都認為他是一個壞人。所以我當時認為我是一個外國人,適合做這個工作,去救援政治犯和他的家屬,讓他的家屬不會感到孤立無援,對未來有希望。我們對他的捐助也會讓他的同伴了解,為什麼我這個陌生人願意幫助這個人,因為他的親人是在做中國人權的事情,不是在做壞事。」

「另外一個是宣揚臺灣的經驗,因為臺灣跟中國同文同種,如果臺灣有辦法推行民主,你沒有道理說,中國不能實行民主,所以我認為中國政府對臺灣民主的經驗,是非常防範的。如果以這樣來看的話,我是在做這樣兩件事,他一定會抓我,這是必然的事情。」

「(記者)你剛問它是不是抓錯人了,他沒有抓錯人,我不認為他有抓錯人。」

記者會結束前,李淨瑜再次感觸地再說一遍:「我的丈夫回來了,他仍然是五年前的李明哲,他仍然是我二十年前所愛的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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