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徵公路掛國旗費用 屈穎妍撰文批評引愛國議員加入投訴 當局即變出豁免收費安排、盡快退款


建制專欄寫手屈穎妍前日(19日)在專欄中指,去年有市民向路政署申請,在國慶日前後於元朗一帶的公路燈柱懸掛 1,200 多面國旗為期 20 日,被徵收 14.7 萬多元,屈批評路政署濫向愛國人士收費屬荒謬。路政署指原本沒有豁免收費的機制,但之後收到立法會議員信函要求酌情豁免團體費用,有關豁免收費的具體安排快將完成,署方會盡快通知團體退款安排,變相承認無中生有豁免收費機制。

屈穎妍於《頭條日報》專欄撰文,指去年國慶有市民向路政署申請,由 9 月 20 日至 10 月 9 日期間,在元朗粉錦公路和錦田公路沿途的燈柱掛約 1,200 面國旗,共掛 20 日,事後被路政署徵費。路政署指任何人或團體有意在該署轄下的路燈燈柱懸掛旗幟,可向該署提交書面申請,而按照現時政府收回成本的收費原則,署方需向申請人收回路燈維修承建商在旗幟懸掛期間巡查的費用。按既定標準,每宗申請收 1,990 元行政費,另每支旗每日 6 元巡查費,即 14.7 萬元的徵費中,有 14.5 萬元為檢查費。

事件公開後,主要成員為《文匯》、《大公》員工的「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去信特首李家超投訴,質問「掛國旗需租金」是愛國者治港的哪一種規例。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亦去信路政署,要求交代收費原因及理據。

路政署指收到立法會議員信函要求酌情豁免團體費用,雖然現行審批程序並無豁免收費的機制,但「一直積極與相關部門跟進申請豁免收費的具體安排」,又指「審批豁免的程序快將完成,本署會盡快通知相關團體退款的安排」。

《同文》曾就事件向路政署查詢,包括今次豁免收費的標準和當中考量,以及無中生有的豁免收費安排的依據,惟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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