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向涉事警員了解 兩年後稱無法確認身份 有線記者前年遭警方推跌投訴警察課裁定無法追查

一名《有線電視》記者前年中於將軍澳採訪期間,被警員從後用盾牌推跌,令記者頭部著地受傷。警方雖曾致函《有線》指向涉事警員了解,但事隔兩年半的調查後,投訴警察課卻指當日的碰撞為無法追查,因事發時的片段未能確定該名警員身份。

事發於前年 3 月 8 日,大量市民在將軍澳廣明苑一帶悼念意外墮樓的周梓樂,引來警方行動,事件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進行驅散行動期間,一名防暴警員後用盾牌推跌一名《有線電視》記者,有網媒當時曾拍得片段,可見該警員刻意偏離其行走路線撞向記者。

事後警方曾致函《有線》,指向涉事警員了解並非刻意撞向記者。然而投訴警察課如今指,由於當日的碰撞片段只有數秒長、而且解像度有限,未能確定該名警員身份,故將投訴列入「無法追查」。

去年記協曾向業界蒐集 27 宗涉及個別警員涉嫌對新聞工作者過度使用暴力行為的個案,包括以橡膠子彈、催淚彈等射向記者、以盾牌或警棍撞向或追打記者等行為,但當中得一宗個案完成調查並獲轉交至監警會,其餘均歸類為「無法追查」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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