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12月1開審 料歷時三十日且不設陪審團

司法機構今日( 24/8 )更新黎智英及其三間公司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之開審日期,雖然黎智英的辯護律師早前在案件管理聆訊時表明,在十二月仍有其他案件要處理,但案件仍然定於 12 月 1 日開審,預計整個審期將長達三十日,並不設陪審團

另外蘋果高層的其他六名被告,即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早前在庭上已被透露擬認罪,司法機構網頁亦顯示,他們將被排期於 11 月 29 日,即黎智英案開審前正式答辯。

日前高等法院就黎智英案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並由三名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處理,當時三名法官指案件需盡快開審,雖然代表黎智英一方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要於 2023 年 2 月才有檔期處理,但最終仍表示可以遷就於 12 月審訊。而雖然六名蘋果高層會先行答辯,但三名法官早前已明言,將留待黎智英案審訊後才判刑。

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告還押逾 1 年。

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此外,各人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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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再更新 47 人案排期 17 名擬不認罪被告 11 月 8 日高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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