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立會提倡學校遇欺凌事件須強制通報﹒蔡若蓮:應根據校本管理精神處理

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最近坊間有組織發現,根據教育局製定《學校行政手冊》,就處理欺凌事件所提供的指引對學生受到校園欺凌事件時,教育局僅要求學校盡快介入和處,認為局方對處壓相關問題時欠缺積極。有立法會議員於會上提倡改善機制,要求局方強制規定校方遇到欺求事件須通報局方。教育局局長蔡善蓮回應質詢時指,應根據「校本管理精神」去處理事件。

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日前於會上提出指,有市民發現,教育局在《學校行政手冊》內就處理欺凌事件所提供的指引中,雖然建議學校採用「全校參與」模式訂定及推行反欺凌策略,但當出現校園欺凌事件時,局方卻只單純要求學校盡快介入以及處理,認為處理手法欠積極。

黎棟國又指出在一般情況下,只有當教師為欺凌者,又或是出現嚴重暴力或傷亡事件等嚴重欺凌事件,校方才必須通知教育局。認為無論是全校參與模式的採用或是校園欺凌事件的通報皆非強制規定「令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成效長期不彰」。希望局方可以更改指引守則,強制學校當遇到欺凌事件時,必須通報教育局,以方便局方紀錄並跟進。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回應指,教育局對校園欺凌一直採取「零容忍」的政策,絕對不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原因的欺凌行為。蔡若蓮又提到,根據教育局每年在公營中小學進行的「訓育及輔導個案問卷調查」所得的資料顯示,過去三年間,學校在處理涉及校園欺凌的學生個案數目,為每年平均約 420 宗,而教育局總共接獲 47 宗投訴以及舉報。

蔡若蓮又強調一直以來,校方均根據「校本政策」處理事件。局方一直透過通告以及指引,要求全港所有公營學校必須正視欺凌事件,並採取積極措施,以「全校參與」的模式訂定及推行反欺凌政策。蔡若蓮又提到局方所發出的《學校行政手冊》和通告當中,詳細列明學校處理欺凌事件的原則,以及處理程序、方式及跟進工作,「當中應包括清晰的『零容忍』立場、舉報的渠道與處理步驟及高透明度的監察。」

蔡若蓮提到,根據校本管理精神,學校法團校董須帶領學校制訂校本機制及程序,處理學校事務,包括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政策。「營造和諧校園以促進學生學習及成長,並以積極和認真的態度跟進學校每一宗欺凌事件」。

最後,蔡若蓮又強調教育局於本學年初已增設一站式熱線及網上輔導服務,為學生及家長在處理學生朋輩間的衝突或校園欺凌問題時,提供意見及支援,並在有需要時轉介個案至政府或非政府機構跟進。教育局亦會透過不同途徑,包括通函、簡介、網頁等,發放有關熱線及網上輔導服務的詳情,並會持續檢視其運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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