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教育部放寬海外教師註冊條件 明年初實施 移英港教師料受惠

英國教育部上周五(10日)發表政策文件(policy paper),宣布將於 2023 年初放寬向海外教師授予合格老師身份的條件,令不同國家的教師只要符合新訂條件,即可取得在英格蘭(England)任教資格,預料會惠及大量移民英國的香港教師。

根據現時政策,所有欲在英格蘭任教的教師須先取得 Qualified Teacher Status(QTS;合資格教師身分),並有 3 種途徑獲得 QTS:

  1. 來自歐盟經濟區、美國、澳洲、加拿大、新西蘭、瑞士及直布羅陀的教師,可向 Teaching Regulation Agency(教學規管處)直接申請 QTS;
  2. 來自非上述地區的教師,可向英國政府許可的英格蘭教師訓練服務提供者,申請評核版 QTS(assessment only QTS),通過後可獲豁免在英教師訓練;
  3. 直接在英格蘭完成教師訓練課程。

上述每項都有各自詳細要求,包括任教年資、對應英國考試的學科資格等。

上周推出的政策文件,教育部解釋現行政策向部份國家傾斜,令部分國家的教師較容易取得 QTS,故希望透過更新註冊條件,讓政策變得一致及公平,並為引入合資格教師到英國勞動市場提供支持。擬修訂的新 QTS 註冊條件如下:

  1. 持有與英國學士學位相同學術標準的本科學位;
  2. 已完成的教師培訓,須至少與英格蘭的初始教師培訓課程的學術標準和培訓時數相同;
  3. 獲得教師執照後,擁有一年或以上的執教經驗;
  4. 提供文件證明數學水平至少相當於 GCSE Grade 4;有意任教小學者須額外提供文件證明科學水平至少相當於 GCSE Grade 4;
  5. 英語水平達到 CEFR B2;或來自英文母語國家;或已獲得英語學位者;
  6. 在獲得執照的國家擁有作為老師所需的專業地位,並且不受任何執業條件或限制的約束。

英國教育部表示,將於今年秋季發布指引,解釋如何按上述新訂條件提供證明。教育部又指,明白將有許多申請者難以提供數學及科學的學術證明,故當局會延後推行該等要求至 2023 年末,讓政府能充分掌握如何支援申請者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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