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 鍾沛權、林紹桐擬不認罪

《立場新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日(23日)於區域法院再度提堂,董事兼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擬不認罪,案件排期 10 月 31 日開審,預計審訊 20 天,另於 9 月 6 日作審前覆核。

3 名被告依次為公司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及林紹桐,他們共被控 1 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Best Pencil 今天仍沒有代表出席,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表示,於 5 月 31 日已再派信到 Best Pencil 位於觀塘的租用地址,而根據租約,Best Pencil 租用單位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故控方認為已符合《公司條例》中送達文件的要求,而 Best Pencil 是明知而故意不出庭,申請在 Best Pencil 缺席的情況下進行審訊,並引用《區域法院條例》第 79A 條,「如法團沒有代表出庭⋯⋯則區域法院須命令登錄不認罪的答辯,審訊須猶如法團已正式登錄不認罪的答辯一樣進行」。法官郭偉健批准 Best Pencil 選擇不出庭會被視作不認罪,裁定案件在首被告缺席下審訊。

控方預料將傳召 22 名證人,涉及 17 篇文章,其中 3 篇為影片形式、合共約 1 小時,亦會播放鍾的 3 段警誡錄影會面、共約 200 分鐘,控方又指將會再呈上未有列在事實摘要中的新證據。

控罪指,3 名被告於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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