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檢視香港人權、新選制 曾國衞:國安法列明保障人權 普選目標未變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自上周四(7日)起,連續多日審議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昨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於前日(12日)率領香港特區政府代表團,以視像形式再次參與會議。會上聚焦於香港新選舉制度及《港區國安法》所出現違反人權保障的情況,曾國衛回應時重申香港政府致力保障人權,在《國安法》下香港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得到尊重和保障,而新選舉制度亦令體制有更廣泛代表性,但就被多個委員會專家亦提出質疑。

委員會一再關注香港《國安法》的情況,委員會專家 Abdo Rocholl 在會上舉出多個例子,指《國安法》侵害新聞自由,亦質問港府代表有否計劃廢除《國安法》及無條件釋放記者,而在早日的會議上,委員會亦有質疑過《國安法》的合法性,並指《國安法》侵犯人權。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回應稱,沒有人超然於法律,如果基於身分而免於法律制裁,是違反法治原則。曾國衞回應時亦重申,《國安法》並不影響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完善的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同樣適用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就法治的擔憂並不成立。

另外,會上亦有檢視香港的新選舉制度。委員會副主席 Christopher Bulkan 批評香港的新選制,令香港 400 萬名選民只能選出立法會中的 20 席,特首選舉更無民意代表性,形容香港的情況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要求違和,並質疑香港正朝普選相反方向發展。曾國衛回應時並未回答香港雙普選的時間表,只不斷強調香港按《基本法》第 45 及 68 條內實現雙普選的目標無變,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 2021 年 3 月作出的決定並無改變目標。曾又指選舉委員會由香港社會的不同界別的代表組成,具有廣泛代表性;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來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參與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提名,有助突破某個界別、地區、團體的利益局限性,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有關回應被 Bulkan 形容令人感到困惑。

今次是自 2013 以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首次對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進行檢視,亦是《國安法》在港實施後首次。委員會亦有關注香港近年的不同社會狀況,包括逾百個公民團體被逼解散、公共圖書館抽起書本、港府至今仍未對 2019 年社會事件作獨立調查等,政府代表僅指公民組織解散或離港有不同原因,而 2019 年示威暴力化亦是因素之一,但對於其他委員會的關注項目則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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