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轄下的「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發表報告,建議美國政府制裁 15 名曾參與政治檢控案件的律政司人員。特區政府今日(13日)發表聲明,對報告的內容作出批評。
特區政府發言人批評報告內容與事實不符,以制裁恫嚇政府檢控人員,「展示該委員會卑劣的霸凌行為」。發言人引用《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指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包括外部干涉,「檢控決定一向並將繼續根據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作出,僅此而已。香港是法治社會,不論刑事罪行的性質或涉案者的背景,包括政治背景,上述原則同樣適用」。
發言人又批評報告「踐踏法律公義」、「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嚴重違反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指 CECC「嘗試把謊言重覆(複)一百次,假做成真理,只反映其小人之心、下流行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再次表示不擔心被制裁:「我們無所畏懼。我對我的同事充滿信心,並將竭盡所能,確保他們能夠毫無憂慮地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