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三年被秋後起訴非法集結 楊子俊今認罪判囚9個月

早前被事隔三年再起訴,於 19 年 6 月 12 日被警方開槍打中右眼,導致視力剩餘 2.5 %的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今日( 15/8 )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畢求情後判囚 9 個月。

楊老師承認於 2019 年 6 月 12 日在金鐘夏愨道和添華道交界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愨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他在庭上呈上 50 多封求情信。辯方求情時提到,楊老師費在學校任教期間深受同學歡迎,而最後因減輕學校的輿論壓力而主動辭職,並從事出版工作。又指他最近以出版的版稅為烏克蘭難民募捐,可見對社會貢獻。

庭上又提到楊在事件中被射傷眼睛,視力等同失明,指自己在今次事件後,除兩個案底外亦將有眼睛殘影伴隨一生。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楊在當日在前線由早上留至下午,情節明顯較其他案件嚴重,故以 12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嚴官又認為楊的受傷並不足以構成減刑因素。

楊子俊3 年前曾一度被警方起訴暴動罪,但遲遲未有起訴下最終被踢保,惟事隔三年後律政司再次起訴楊非法集結罪。楊今日上庭認罪前,在庭外接受其他傳媒訪問時,形容自己相比其他社運案件的年輕人已算是較幸運的一群,又指自己會視監禁為一種另類的學習,體會人生的另一面。

上一篇文章

沉著地為明天做好準備(《邊際危城:資本、帝國與抵抗視野下的香港》書序)

下一篇文章

離散港人英國創立組織 辦手作市集望推動文化交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