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被廉署拘捕 涉轉載許智峯籲立會投白票帖文

據《獨立媒體》報道,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今早(12日)被廉政公署人員拘捕,他涉嫌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夕,在社交網站轉載呼籲市民投白票的帖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 27A 條。廉署人員今早到區倬僖位於元朗的家中搜查。


據報事件涉及區倬僖去年 11 月 9 日在個人 Facebook 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如水計劃」呼籲市民在 12 月 19 日立法會選舉投白票的帖文。

許智峯去年 10 月首度提出「如水計劃」後,廉政公署於 10 月 29 日發稿不點名警告指,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為舞弊行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亦為非法行為,廉署會要求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可能構成操控或破壞選舉的內容。廉政公署翌日、10 月 30 日再發聲明,指署方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該選舉中投白票,並重申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可判處監禁 3 年及罰款 20 萬元。翻查區倬僖 Facebook,他去年 11 月 9 日轉載許智峯 11 月 1 日發布、有關「如水計劃」的帖文時表示「拉鳩我囉屌你老母🖕」。

《同文》翻查資料,廉署此前至少拘捕 3 人涉轉載許智峯「如水計劃」帖文,隨後起訴兩人,另通緝許智峯及前沙田區議員丘文俊。

廉署去年 11 月 9 日公布,拘捕兩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年齡介乎 29 歲至 65 歲,他們於互聯網轉載貼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 27A 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廉署於行動中檢走數部手提電話,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今年 4 月 19 日,廉署發稿指,已於去年 12 月 16 日起訴一名 36 歲的銷售員以及一名 65 歲辦公室助理,二人被控在 2021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分別於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許智峯發布的貼文,該貼文「煽動閱覽人士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二人 4 月 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

此外,廉署去年 11 月 29 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許智峯及丘文俊,指許、丘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二人分別面對四項及八項控罪,均違反《條例》第 27A 條。

廉署暫未發稿交代拘捕區倬僖一事。

區倬僖曾兩度被拘捕,先因參與 2019 年 10 月的九龍遊行而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蒙面物品罪,去年被判囚 6 個月,同年刑滿出獄;後因去年有黑衣示威者在大學站外呼籲學生拒絕向中大保安展示學生證並投擲白色粉末,區隨後被警方拘捕,涉嫌非法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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