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擬放寬港人移居政策 留臺工作5年可申請定居

臺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日前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臺灣政府正研究放寬港人定居申請標準,在臺灣從事專業工作者,連續居留5年、最後一年的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 2 倍等條件,即可申請在臺定居。現時港人定居臺灣可循專業人士、投資及留學等方式移民,惟所需時間或要求較高,新方案可為在臺就業的港人提供定居途徑。

現時在臺就業的港人並無途徑申請定居,不少較年長的「反送中」運動抗爭者,被逼選擇以留學方式,完成 4 年大學學位及 5 年就業要求,花費 9 年的時間,才有資格申請定居。

邱垂正指,陸委會已對「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提出修正建議,向港人、「特別是專業人士、白領階級的港人」,提供定居方案,申請者在臺灣工作連續居留 5 年、最後一年的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 2 倍等條件,即可申請在臺定居。邱垂正表示,有關方案已獲總統蔡英文和行政院長蘇貞昌支持。

對於年紀較輕、學歷較淺的流亡抗爭者,邱垂正指「會針對個案的情形審酌,來妥適處理」,並指會在既有規定下,以專案方式給予相關個案更有利的申請條件。

根據「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身分代碼「HF177」,臺灣政府有權向在臺抗爭者提供政治庇護,讓他們在臺居留 2 年後,獲定居資格。不過,邱垂正否定這個做法,指政府需要 2 年或更長的時間辨識在臺抗爭者的身分,加上政府希望港人可以融入臺灣社會,因此將引導他們就學或就業,惟報道中未見邱再解釋「辨識在臺抗爭者的身分」意思為何。

邱補充指,不少曾參加「反送中」抗爭的港人,未選擇以政府協助抗爭者專案來臺,因此認為鬆綁就業定居的途徑,能使這群具有專業工作能力的港人受惠。

現時港人定居臺灣可循專業人士、投資及留學等方式移民臺灣,不過留學的方式耗時長達 9 年,部分港人可能會有所卻步。而專業人士移民要求的資歷較高,例如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資歷,如考獲律師、會計師及醫務人員證書,又或是有特殊成就人士,其技能或成就須經臺灣政府相應部門審批後,才可在 1 或 2 年內獲批定居。

另外,港人亦可透過新臺幣 600 萬設立公司或投資臺灣現有公司,以投資方式移民臺灣,不過早前曾有港人反映,因其大陸出生身分,或曾在被認為是中資機構的公司任職過,又或曾任香港公務員,而無法通過定居申請。

邱垂正在中央社專訪中表明,臺方擔心香港成為中共滲透來臺,因此透過聯審提高對上述「涉陸因素」的審查強度,形容「這是對臺灣人民的責任感」,他聲稱有關「涉陸因素」並非單純的否決原因。邱又指部分個案是「假投資真移民」,比如有一個地址登記了上百間公司,或根本沒有營業。邱提醒港人應慎選信譽佳的移民顧問公司,強調申請定居「絕對沒有行賄貪瀆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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