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自行上庭索償 670 萬 指催淚彈濫射致診所、住處焚燬 苦尋律師代表兩年不果

前年「理大圍城」期間,有西醫診所及其相連的住宅疑因催淚彈誤射入屋而起火,涉事的醫生梁錦聰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警隊疏忽導致火災,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672.1 萬元。有關案件今日(21日)在高院處理,沒有律師代表的梁錦聰在庭上直言,他過去兩年一直尋找代表律師,但無人願意代表他在本案對抗政府。

入稟狀指,事件發生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當日早上,警方誤射兩枚催淚彈誤射入尖沙咀柯士甸路豐樂大廈一樓兩個單位,釀成嚴重火災。資料顯示,梁錦聰是耳鼻喉科專科醫生,其中一個單位是其診所,另一相連單位則是其住處。入稟狀引述消防處於 2021 年 1 月 12 日發出的信件指,催淚彈熱力點燃屋內的易燃物品,導致起火。

豐樂大廈距離理工大學正門僅約 300 米。翻查資料,警方在 11 月 17 – 18 日合共發射了超過 1 萬發彈藥,當中包括大量催淚彈。

司法常務官何志賢今日在庭上詢問梁錦聰為何無律師代表,梁表示過去兩年一直尋找代表律師,也去過司法機構「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但「他們都不願在本案中對抗政府(they’re reluctant to represent the case against the government)」。他又指早前代他入稟的律師行並沒有顧及其最大利益,遂決定自行應訊。

梁錦聰在庭上表示願與警務處進行調解,法官著雙方在庭外處理,有關案件將押後至 12 月 13 日再訊。

翻查資料,梁錦聰已非首次自行上庭應訊。梁錦聰前年曾入稟小額錢債處,要求澳洲駐港總領事館退回他 2019 年為 3 名子女申請居留權時所支付的 7,316 澳元,當時他亦無律師代表,惟法官最終拒絕其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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